导航栏
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 > 部门乡镇 > 部门 > 清新区供销合作社 > 其他 > 通知公告

清新区供销合作社关于公开2023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

时间: 2023-10-07 16:04   来源:本网   发布机构:   点击:-

  根据工作需要及有关文件的要求,清新区供销合作社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开展2023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,我社于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0日通过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了《清新区供销合作社关于遴选广东省供销合作社2023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》,截至2023年9月25日,收到清远市供联农业服务有限公司、清远市清城区清禾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等2家申请单位报送材料。

  经对申请单位的资料填写、资质资格等方面进行评估筛选,拟选定“清远市供联农业服务有限公司、清远市清城区清禾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”为清新区供销合作社2023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,特此公示。

  公示期为7天,公示日期:2023年10月7日至2023 年10月14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。


  联系地址: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建设北路1号

  联系人:陈仲炫            联系电话:0763-5834338

  

清新区供销合作社

  2023年10月7日


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,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。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,请您稍候…… ×

网站导航

底部

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

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: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

网站运维电话:(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) 电子邮件:

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         网站标识码:4418030003

[粤ICP备05057909号]